笔者认为,这不外乎以下原因:
告状难度太大。中国足协实质是“官”,但名义上是民政部注册的民间社团,而松日递的却是民告官的行政状,法院可以以告状主体资格不明予以驳回。如果上诉,时间会拖得很久,那时甲级联赛已开战,生米煮成熟饭,松日劳民伤财,得不偿失。
松日惨遭降级,的确引人同情,但现在人们更关心的是米卢、转会、国家队等,松日案已成陈年老账。同情者的减少,对官司也很不利。
松日的诉讼要求是恢复甲A资格,如果此目的达不到,又该如何?退出,几千万的投资就要打水漂了。既降级又扔钱的事,聪明的松日是不会干的。
松日若真的与足协撕破脸,你松日还想在足协办的甲B中立足吗?不如“和为贵”。(《体坛报》1.22刘清文)